- 。 本科初中課程《生活與社會課程》乃根據「課程發展議會」於二零一零年編訂的『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生活與社會課程[中一至中三]》(下簡稱《生活與社會課程》)內的課程指引作為依歸。
|
- 。 本課程《生活與社會課程》是初中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內容的一部分,不論學校以「獨立學科模式」或以「綜合學科模式」組織本學習領域的課程,在規劃時須把本課程與其他初中人文科目提供的學習經歷有意義地連繫起來。
|
(節錄自《生活與社會課程》p. 59)
|
|
- 本課程(生活與社會課程)是初中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內容的一部分,不論學校以「獨立學科模式」或以「綜合學科模式」組織本學習領域的課程,在規劃時須把本課程與其他初中人文科目提供的學習經歷有意義地連繫起來。
|
(節錄自《生活與社會課程》p. 59)
|
|
-
生活與社會課程(中一至中三)的宗旨是:
- a. 幫助學生正面認識自己、提升能力以應付日常和未來的挑戰,並會追求目標及抱負;
- b. 幫助學生作出最能適切運用個人及社區資源的決定;
- c. 讓學生成為有識見及負責任的公民,從而對發展公義仁愛的社會作出貢獻;以及
- d. 培養學生對本地、國家及全球議題的靈敏度、興趣和關注。
-
為配合香港未來的發展趨勢,課程中本地、國家及世界層面的課時分配應大致相等。
|
(節錄自《生活與社會課程》p. 9)
|